各施工企业:
按照河北省《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》(DB13[J]/T100-2009)和《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》(冀建安办[2010]16号)的要求,为做好2011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申报评审工作,现将报送安全文明工地竣工资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竣工资料的工地,为省安监办历年已公布的在建省级文明工地和2011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第一、二批创建计划中的名单。
二、报送工程的竣工资料,竣工时间截至到2011年12月10日。
三、报送工程的竣工资料,应严格按照《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》第三章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的要求,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。
四、各单位应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工程竣工资料统一报送到市安监站,过期视为无资料上报,不再另行督促。
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
2011年11月8日
联系人:刘玉霞、王运波 电话:89668375 896683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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